一、 評審委員
由農委會邀集產、官、學界有關農業、經營、科技、行銷與智慧財產等領域之專家代表,組成專業評審小組,進行公開評選。
二、 評選方式
1. 文件審查:
報名文件由執行單位進行文件審查,若有不符甄選對象資格將不受理報名,缺件者將通知補正,通知後3日內未補正則視為資格不符。
2. 初選作業:
資格審查合格之案件由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,並召開初選審查會議,兩類獎項預計各評選最多10名進入決選。獲選單位將於名單公佈後接獲執行單位通知,安排第二階段實地審查相關事宜。
3. 決選作業:
(1) 實地審查
執行單位安排2-3評審委員進行實地審查,審查時間約90分鐘,由獲選單位進行簡報並由委員進行詢問及現場審查,流程如下:
審查流程 | 時間 |
---|---|
開場致詞 | 5分鐘 |
獲選單位簡介 | 10分鐘 |
說明「創新研發」或「科技應用」之推動情形 | 25分鐘 |
現場實地訪視審查 | 20分鐘 |
Q&A答詢 | 30分鐘 |
(2) 決選審查會議
實地審查完成後,由評審小組召開決選審查會議,評選兩類各5名得獎單位,得獎名額得視評選委員會意見增減。
三、 評選項目
1. 創新研發類評選項目及標準:
評分項目(權重) |
內容說明 | |
---|---|---|
研發創新 (40%) | (1) 研發主題 (2) 創新價值 (3) 技術成熟度 |
參選單位之研發項目特色、創新性與可行性之說明 |
研發投入 (30%) | (1) 研發團隊 (2) 研發策略 (3) 研發計畫 (4) 智慧財產保護 |
參選單位是否有組織、有計畫性且持續投入研發工作 |
產業效應
(20%) |
(1) 技術應用模式 |
參選單位之研發項目商品化可行性及預期對產業貢獻度 |
經營管理 (10%) | (1) 經營願景、策略與模式 (2) 組織架構與管理 |
參選單位經營管理模式是否能持續提升研發能量 |
2. 科技應用類評選項目及標準:
評分項目(權重) |
內容說明 | |
---|---|---|
創新模式 (20%) | (1) 科技導入 (2) 創新模式 |
導入科技及推動創新模式之構思及作法 |
發展策略 (30%) | (1) 策略規劃 (2) 策略展開 (3) 智財運用 |
促成企業創新模式發展所需策略規劃及運作之完整性 |
應用績效
(40%) |
(1) 量產規模 |
企業創新模式運用實績與效益 |
經營管理 (10%) | (1) 經營願景、策略與模式 (2) 組織架構與管理 |
參選單位經營管理模式是否能持續提升創新應用及創造績效之能量 |